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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预扣预缴税款
(1)工资、薪金所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本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本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①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②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①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20%
(3)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①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7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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