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陕西省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在哪发布?陕西中公教育小编为大家解答,一般陕西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发布,公告或将在2月发布,考生也可关注陕西乡镇公务员考试频道,公告发布网站会同步转载更新。
年份 | 招录人数 | 公告发布时间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招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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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300人 | 11月10日 | 截至11月17日 | 12月4日 | 考试公告 |
2020 | 248人 | 11月18日 | 截至11月27日 | 12月12日 | 考试公告 |
2019 | 246人 | 9月17日 | 截至9月27日 | 11月2日 | 考试公告 |
2018 | 149人 | 11月1日 | 截至11月12日 | 12月15日 | 考试公告 |
2017 | 56人 | 8月28日 | 9月1日-9月8日 | / | 考试公告 |
(一)报考范围
1.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连续任职满5年,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
2.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连续任职满5年,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
上述任职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限为2021年11月30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任职期间本村、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择优推荐、市级审核把关、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录用与任职
其中“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择优推荐”部分具体操作(摘自2021年招录公告)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即日起可下载本公告所附的报名申请表,由个人填写报名申请表,经村或社区党组织,乡镇或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21年11月17日18时前,向县级组织部门提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市)的职位。
已安排录用计划的西安市高新区和西咸新区所属的村、社区干部报考本开发区职位,其他各类开发区所属的村和社区报考人员,按原归属行政区进行报考。
报考者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以及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县级组织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年龄、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并对不得报考情形进行鉴定和审查。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各县(区、市)委组织部按不多于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数量,择优推荐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选。县级组织部门在择优推荐参考人选时,将综合考虑报考人员的任职年限、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获得表彰等情况,把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抗击新冠疫情、防汛救灾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为择优推荐的重要依据,切实把工作扎实、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认可的人员推荐出来。对申请报名人数能够达到竞争比例的职位,优先推荐村、社区干部中的正职人选。
推荐参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录用计划或不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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